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1)合同争议。合同争议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双方关于保险责任的归属问题,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数额的确定等,对保险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各执己见而发生的纠纷。合同产生争议的原因一般有:合同条款文字的含义模糊,对条款的解释产生分歧;或者由于损案情况比较复杂,特别是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以后,对于引起损失的多种原因的确定,有的属于保险责任,有的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兼有两者并存的交织状态。因此,对责任归属的判断,保险人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意见容易产生分歧,争议就不可避免。所以,在保险合同中,都包括有关于争议处理的规定。
(2)争议的处理。既然发生争议,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必须对发生的争议进行适当的处理。《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保险合同的解释应当依据哪几个原则?
下一篇:保险合同争议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