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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立案庭将统一管理交通车险合同纠纷

今后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诉讼事件有了专门的工作室统一受理。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日前正式成立了诉前联合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联调室”)。据透露,由保险行业协会和法院机构联合设立“联调室”,目前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汽车市场的高速增长,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不断增多,法院受理及审理案件的压力骤增,同时由于该类案件诉讼周期及赔付时间都比较长,当事人反应激烈,各车险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尚不能圆满解决。为此,经过近六年的磨合,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正式举行保险合同纠纷“诉前联合调解”工作协议签订仪式并签署“关于开展诉前联调工作的备忘录”,成立“联调室”。据悉,刚成立的“联调室”办公地点设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由立案庭负责管理。
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相关人员介绍,今后日常保险合同纠纷诉讼量比较大的保险公司将派调解员至联调工作室进行驻点,由法院法官指导派驻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而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方面在立案过程中将主动征询当事人的诉前调解意愿。“对于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由法院向保险公司发出《调解建议书》,保险公司在收到建议书3日内向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并及时对当事人开展调解。”该人员还表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当事人申请经法院审查后可制作司法确认决定书或民事调解书,法院方面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对调解方案赋以强制执行力。对于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涉事保险公司应尽快给予履行,对当事人进行及时理赔,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车险合同 车险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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