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从10月1日起,上路车辆必须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贴有交强险标志,2006年7月1日以前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车辆,应随车携带保险凭证,否则将处以扣车、罚款、扣分等处罚。
昨天,市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十一”起开始对本市车辆和外地进京车辆进行交强险严查。据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王立透露,对车辆进行交强险标志的检查已经纳入交管局日常执法范围。被查车辆应当投保却没有投保交强险,不但会当场被扣车,还要责令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去投保交强险,并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按普通5座小轿车的标准算,就是2100元。”王立说。另外,如果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交强险标志,除了接受以上的处罚之外,交管部门还要对当事人另外处以1800元罚款。对随车携带交强险标志但未按规定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的,以及未携带保险标志(凭证)的,均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
据王立透露,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市绝大部分的车辆都已上完交强险,上险率达到了90%多。但他还表示,检查的范围不仅包括北京本地车辆,同时还包括外地进京车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青海财产保险市场部分非车险业务领域实行“见费出单”制度
下一篇:北京整顿规范车险业新车上保险不许打折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