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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变更

单位如何办理参加失业保险手续?

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要进行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在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依法向原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账号;

(9)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参保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要进行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缴费义务;

(2)参保单位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

(3)单位因住所变动或生产、经营地址变动而涉及改变登记机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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