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医疗费用的结算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的意见》(劳社部发〔1999〕23号),和《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梧政办发〔2010〕28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篇:吴江市2017年启用医保报销“社银转账”支付功能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