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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和国家、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发〔2009〕40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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