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浙江省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下浮医保缴费比例

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前提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日前决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的规定,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2015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2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由当地政府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临时性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全省统一在2016年7月份操作。?同时,允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款所属期),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降为1%,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指出,各地人力社保、财政、地税、经信等部门要确保政策公开、透明,在2016年6月15日前将减征企业名单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省经信委备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郑州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双基数征收
下一篇:2016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最新消息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