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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拟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账户

为加强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推进经办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4日,省人社厅就《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社保经办机构拟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账户。
政府可购买服务委托经办业务 经办内容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内控稽核、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环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等(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具体经办,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资格金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代办缴费、发放待遇及其他相关经办业务等,弥补经办力量不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社保 参保人员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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