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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拒买保险后意外身亡 养老院被判赔偿引争议

去年初,一位八旬老人入住秦淮区某养老院,院方建议其子女为高龄父亲购买他们与某保险公司开通的意外伤害险,但对方以父亲身体健康,独居在家买菜做饭都能自理为由,拒绝购买保险,并连同拒绝了院方提议的全护理。
住该院85天后,老人上楼梯时后脑着地摔倒,3天后去世。家属随后将养老院告上法庭。今夏,秦淮区法院开庭判决养老院支付老人家属9.73万元,院方负责人认为自己无责不服判决,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请上诉,随后,南京40多家养老院院长纷纷声援他们。市中院开庭审理两次,并有意让双方庭下调解,被杨老夫妇拒绝。近日,市中院认为原审判决中认定事实错误,此案发回秦淮区法院重审。   昨天中午,记者采访了百感交集的当事人、秦淮区康源养老院院长杨根源夫妇。
旬老人摔倒后离世   杨根源今年76岁,老伴陈琪75岁,他们原先都是南京晨光厂的职工,退休至今的24年里,先后开过装饰工程公司、卷帘门厂、刀具厂、雕塑厂等。2007年,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他们将创业后挣得的32万元钱,对秦淮区冬瓜匙97号450平米的自家住房进行改造,建起了有20多个房间、可容纳50张床位的养老院,目前住着40位老人。热爱养老事业的杨老夫妇,曾被多家媒体报道过,去年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组还在院里住了两天,采访拍摄他俩的灿烂夕阳事业。然而去年下半年,院里一位老人去世后,其子女将杨老夫妇告上了法院,自此,两位老人多了烦心事。  
 2008年2月,82岁的刘老在子女陪同下来养老院希望入住。与接待其他高龄老人一样,杨院长建议子女为父亲购买意外伤害险,因院里已与某保险公司签署协议。刘老儿子介绍,父亲多年间独居,自己买菜做饭洗衣,生活完全自理,并表示自己生活也不宽裕,就不买了。看着行动略有迟缓的刘老,想起院里也有10多位老人不愿买保险,杨老就没有坚持。
他告诉小刘院里在保险公司为每张床位都办了公共责任险,院方每年交纳10元钱,一旦老人出事、院方承担责任时,最高赔付为两万元。
这样,刘老按自理标准每月付750元给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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