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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至105元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从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5元,惠及67.76万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政策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1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 破百 达10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我市启动新农保试点,2011年,我市又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合并实施,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市人社部门的统计,目前扬州有67.76万城乡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每月每人90元,那么调整后城乡老年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又会提高到什么水平呢?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将是我市连续第4年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并首次破百,调整后每人每月提高到105元。
基础养老金是最基本的保障。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来说,将每月可以领取到105元基础养老金。
据悉,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缴费标准分为15个档次
连缴超15年每超1年可加发1%
与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不同的是,扬州目前的城乡居保个人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为15个档次。
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2000元、3000元、6000元等15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换句话说,如果你缴费越多,拿得也会越多。需要提醒的是,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多缴多得,还鼓励长缴多得。我市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支出。我市将根据省政府调整政策,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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