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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制定发布《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成都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进行了研究,结合《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的实际,制定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2012年2月20日在网上公布。
《实施细则》初稿拟定后,广泛征求了人社部门、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意见,并对涉及账户设立、管理等问题专题请示了省财政厅,根据人社部门、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的修改建议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后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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