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山东省莱芜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这也是山东省莱芜市自2006年以来的“九连调”。此次调整人员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此次调整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尽快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