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山东省印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近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之前分别实施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合二为一,实行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据市人社局农保办副主任毛蓬勃介绍,烟台市早在2011年7月就已经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将城镇居民保险和农村居民保险合二为一。目前烟台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置低、中、高三个档次:低档为500元、600元、700元;中档为800元、1000元、1200元;高档为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
该标准从2011年7月施行至今,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对重残、重疾等失去劳动能力的缴费困难群体,可以不受最低缴费标准的限制,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
根据政策规定,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的参保人才能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毛蓬勃介绍说: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在之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缴费,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河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启动
下一篇:陕西律师事务所从业者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