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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近日,丽水市食安办、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丽水市金融办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强化了工作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在已开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试点范围、落实工作措施、按排好工作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承保机构要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不断规范和提升投保理赔服务流程。要进一步完善保险责任事故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产品和服务优势,加强宣传,重点推进普适性保险品种,鼓励开办特色保险品种,为全市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创造经验。
下一步,该市将充分利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这个平台,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措施,强化引导督促,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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