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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单属于综合性质的保险单。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标的不仅包括了基本险项下的作为狭义财产保险范畴的车辆和作为责任保险范畴的第三者责任,同时,还包括了附加险项下的作为责任保险范畴的车上责任,以及作为间接财务损失的车辆停驶损失。所以,机动车辆保险不是一种纯粹的狭义财产保险。
保险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必须完整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约的依据。由于各种业务承保的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不同,因此在格式上和条款文字上也不尽相同。但在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上,则是一致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保险单是保险合同订立的证明,保险合同的存在与否不以保险人是否出立保险单为准,只要投保人的要约经保险人承诺后,保险关系即告成立。即使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单签发之前,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人仍有赔偿责任。除非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合同的生效以出立保险单为准,保险人才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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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保险单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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