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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临淄区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根据淄博市《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发[2015]76号)文件要求,2015年7月起临淄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900元/月/人调整为950元/月/人;对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金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即增加380元/月。
2015年7-8月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的失业金待遇将在9月进行补发,补发标准为每人50元/月,共计补发5160人次,补发金额为25.8万余元。自2007年起,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255元/月提高到现在的每人950元/月,已经连续9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失业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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