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在汽车的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计算补偿可以采用如下的扣除与赔偿方式。
(1)扣除方式
1)按照重置成本扣除保险标的的残值确定实际损失。
2)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确定扣除比例。具体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单方肇事的,扣除赔款的2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扣除赔款的15%;负同等责任的,扣除赔款的)0%;负次要责任的,扣除赔款的5%。
3)汽车保险是不定值保险,加之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不同,可能出现不足额保险,只能根据保险金额按比例赔偿。
4)如果存在保险事故的其他责任人,保险人通常是先赔偿,然后获得代位追偿权。如果被保险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在赔偿计算时扣除赔款。
(2)赔偿方式汽车保险的损害补偿有现金给付、重置和修理三种方式。
1)现金给付是财产保险的最常见的损害补偿方式,它简单方便,了结赔案迅速,深受欢迎。汽车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常采用这一补偿方式。
2)重置是指保险人重新购置与保险标的相同或相似的物品,作为损害的补偿。汽车保险的玻璃破碎险一般采用这一方式补偿。
3)修理是指当保险标的受损时,保险人采用修理的办法,将保险标的的性能恢复到未损害时的状况。车辆损失险一般采用这一形式补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太平洋保险
上一篇:损害补偿原则的含义
下一篇:损害补偿的派生原则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