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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原三七队、农工商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通知

三七队、农工商被征地人员分别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按照方案对距离退休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按村龄折算了一笔社保费预缴到社保局,以挂账的方式储存在每个人的社保账户中,按月冲抵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
由于社保缴费基数每年上调,许多人员的预缴费用未能缴至预计年限,已有部分人员发生养老、医疗保险缴费中断,但本人并不知情,鉴于这种特殊原因,我分局委托社区对该项情况进行摸底核查,为确保大家的社保权益不受损失,请大家积极配合社区做好查询登记工作。
一、请所有原三.七队和农工商以预缴冲抵方式缴纳社保费的人员去个人所在的社区查询社保缴费情况和预缴费余额。
1、对预缴费余额已经用完,并且已经产生欠费的人员,请在社区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续保业务,确保不再发生新的中断欠费。办理续保业务时,需提供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复印件(该凭单带有完整姓名、银行卡号的小票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对仍有预缴费余额,并且没有欠费的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按预缴余额测算剩余缴费时间,并在预缴余额用完时到社保分局或所在地社区签订代缴代付协议。签订协议时,需提供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复印件(该凭单带有完整姓名、银行卡号的小票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协议签订后每月从银行卡上扣缴社保费。
二、已产生欠费的被征地人员,根据本人申请,由社区对有补缴中断欠费意愿的人员进行登记,由区社保分局向市社保局专题报告,申请补费。社区查询登记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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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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