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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根据冀财社文件规定,现就我县2015年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条件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二、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信一份;3、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份;4、填写《肃宁县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一份;5、缴费单原件(本人留存复印件);6、建行个人卡号;三、申请办理时间及地址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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