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有关证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的通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