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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中心:社会保险业务可在社保所办理

现在,单位参保可按自愿、就近的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地(新城区、龙桥、白涛、清溪等4个)社保所或区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相关社保公共业务;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关系接续、暂停缴费、信息变更、缴费档次变更、参保信息查询等业务时,按自愿、就近的原则,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新城区、敦仁、崇义、荔枝、江东、江北、龙桥、白涛、清溪、珍溪等10个)社保所或在区社保局、区医保中心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社会保险相关业务下沉后,既为参保单位、广大群众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提供了便利,也极大的缓解了区级社保业务大厅排队拥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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