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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通知

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通知 《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于今天起施行。
《办法》规定,举报人可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在征缴、管理、支付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超过50万元的,对举报人按追回基金的1%增发奖金,最多不超过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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