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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启动
【正文】枣庄市日前启动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建立了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工作模式,对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保险公司对患者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补偿,2013年的补偿标准是:8000元以下补偿17%,8000元以上补偿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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