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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

4月8日召开的全省医改办主任会议宣布:今年起,在阳泉、运城两市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据了解,结合2013年全省新农合资金结余和参合农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等情况,今年,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8%统筹。今后,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补偿水平等变化,逐步调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以不断加大保障能力。
与此同时,我省根据近两年各市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将起付标准暂定为1万元,在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今起,各市医改办将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依据时间安排,4月底前,各市要完成新农合大病保险招标前的各项标准工作。5月底前,完成招标、合同签署等相关工作。6月份,各市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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