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有关天津市公布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410元。按照541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410元与231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4800元(含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额)。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缴费基数 缴费 社保
上一篇:我市关于社会保险协调统筹发展
下一篇:关于企业不能因约定规避缴纳养老保险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