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比例下调

温州公布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比例下调2009年04月22日
09:19:29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字体::
昨天下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我市200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2个百分点。
一、五费合征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试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8〕151号)精神执行,未纳入五费合征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按申报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60元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60元60%的,按60%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60元确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暂定为18%,新单位缴费比例待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个人缴费比例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统筹基金缴费比例为6%,单位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为2%,在职公务员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2%至2.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
二、根据《浙江省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466元的80%确定为1973元,有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在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466元的80%至300%之间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8%。
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为2100元,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费比例22%,个人缴费比例4%。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60元确定,缴费比例为8%。
五、农民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60元确定,缴费比例为2%。
六、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缴纳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3元,在职人员每人每月9元。
七、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年医疗费标准为30000元。
八、市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年医疗费标准为20220元;抗战前参加革命的离休人员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年医疗费标准为16176元。
上述标准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贺信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www.cpic.com.cn),承载希望、放飞梦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下月调整
下一篇: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网上验证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