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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人社局消息,从下月一日起,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将执行新的标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94496元(162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644元(2387元/月)。
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208元,而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600元。另外市区
协保
人员每月
划账
基数,以及单位招用
协保
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4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对于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89239元(2410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7848元(4821元/月),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86434元(720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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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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