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贯彻实施中反映出的有关情况、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劳动保障厅(抄报省社保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根据各地贯彻实施《规程》的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
买保险就赶紧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吧,惊喜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