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4]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向省局规费处反映。买保险就赶紧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吧,惊喜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