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吉林市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仍在继续

记者日前从市就业服务局获悉,针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持有《吉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2010年社保补贴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据市就业服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年制定了2010年以来我市社会保险补贴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当年10月17日起,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持有《吉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条件的可进行申报。目前申报工作仍在继续。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满4年的,可按原标准原程序继续申报(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暂不申报),其标准为:到2010年达到“4050”人员(女1970年以前出生,男1960年以前出生)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其他人员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5%。
持有《吉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继续申报2010年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困难人员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按享受补贴审批之日计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不超过3年。
凡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10年起,即时达到“4555”人员(女1965年以前出生,男1955年以前出生)灵活就业的,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至退休。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且未连续申报满4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持有《吉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原程序继续予以申报。
未申领过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吉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社区逐级申报确认为就业困难人员后,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具体问题可到市就业服务局一楼社保补贴申报窗口咨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山东聊城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多达140余万人
下一篇:沈阳: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