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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第1年7050人获补5千余万

2013年,西安等4市被确定为全省进行医改大病保险试点城市。记者昨日获悉,去年西安市参合农民共有7050人次补偿大病保险金5000余万元,参合农民切实感受到了大病保险试点带来的实惠。
据悉,去年我市进行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参合患者享受基本新农合报销之后,针对部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情况,二次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参合人员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单次或者累计超过0.8万元以上部分,即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大病保险试点主要针对参合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另外22种大病的门诊费用也纳入大病保险补助范围。
补偿标准为:自付0.8万(不含)~5万元(含)部分按照50%予以补助;自付5万元(不含)~10万元(含)部分按照60%予以补助;自付1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80%予以补助。我市各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均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窗口,参合患者享受基本新农合报销之后,可自行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所在区县的大病保险窗口进行咨询、申请大病保险。
截至去年12月31日,为全市符合政策的7050人次补偿大病保险金5015.85万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新农合 大病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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