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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平稳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012年,湖南桃源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一年多来,该县狠抓落实,确保了该项工作平稳推进。2013年1~6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18.2万人,征缴基金2160万元。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39个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形成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部门积极配合、乡镇具体实施、村组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政策宣传到位,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编印了《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单》等宣传资料,编写了宣传标语100多条,出动宣传车8辆,县电视台播放宣传节目30次,悬挂横幅500余条,编发《工作简报》10余期,发送手机短信上万条,张贴标语1000多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多册,先后举办大型发放仪式13场次,激发了广大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热情。
三、优质服务到位。举办业务培训班,对全县152名乡镇、村(社区)经办人进行了全方位的业务培训。县人社局还抽调专人,深入39个乡镇、26个社区进行面对面的指导,有效提升了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目前,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形成了村级有服务站、乡镇有劳动保障站和县里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的三级服务网络,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四、基金监管到位。建立健全了岗位职责、业务经办、资格审核、基金征缴、发放和监管等系列规章制度。基金征缴上做到日收缴、周通报、月评比,缴费信息由乡镇查验,县级复核,村级服务站公示;待遇审核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一榜公示、多点发放办法。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对基金筹集、划拨、上解、发放进行全方位监控,定期检查、定期公布,做到了公开、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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