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山西拟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

1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其厅网站向社会公示。
1月12日之前,社会各界人士可提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 近日,人社部经遴选,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下称《国家药品目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对其中的甲类药品,山西省不再进行调整,各统筹地区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对乙类药品,我省拟进行调整。根据征求意见稿,乙类药品调整品种总数不超过243个。调入药品范围为,进入2005年版《省药品目录》,而未增补进入200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经临床验证需继续保留的药品;本省制药企业生产的价格适中、疗效确定、普遍使用的药品等。调出药品范围为,循证医学证明无效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等。营养滋补药等药品不予调入。
省人社厅强调,调整药品目录时不要求企业申报,不以任何名目向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收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生育保险 工伤 医疗 保险
上一篇:近6万名四川孤儿获赠大病公益保险
下一篇: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一年来初显成效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