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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近日颁布了《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完善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保险机构全面履行各项义务,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意见》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点和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建立区分销售制度,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相应需求的消费者。
在此基础上,《意见》对保险公司销售行为的5项禁止性要求:
一是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式对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二是不得在销售活动中阻碍消费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三是不得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消费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四是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隐瞒合同重要内容,提供虚假产品信息;五是禁止未经消费者书面授权或追认而代替其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保监会规定的行为。
与此同时,《意见》提出通过电话或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要保留与双方权利义务相关的电话录音和网络销售痕迹。
此外,《意见》还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委托合同约定,规范与其有代理关系的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行为,并对保险中介机构的违规销售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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