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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出炉

从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切身利益,市人社局近日调整完善了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从本月起,在雅安市各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将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政策规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14万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残疾时,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及残疾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14万元。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公立医院治疗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在每次扣除100元以后,按照100%的比例报销,最高累计报销1万元。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则将按照实际住院天数,每日60元标准给予住院日额保险金。但一次住院不得超过90天,在保险期内以90天为限。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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