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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更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

今日记者从太原市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2013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月缴费至少299.6元。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以上年度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乘以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8%缴纳。
其中,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有范围,即我省2012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943元的60%?300%之间,若按月计算具体在2247元?11236元之间。
这样,职工个人月缴费水平在179.76元?898.88元之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3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3745元、2247元和1498元。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其中一个基数缴费,缴费比例均为20%。这样,以上三档月缴费水平依次为749元、449.4元和299.6元。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在市和各县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的所有参保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尽快进行养老保险缴费申报,避免养老保险权益受影响。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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