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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规: 火灾高危单位须入公众责任险

设置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都是火灾易发区域,如何保障这些区域的消防安全?
近日,郑州市政府印发了,规定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内禁止存放电动车,并且火灾高危单位应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新规定9月1日起实施。 该市规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带有明火或者具有其他火灾危险性的节能改造、装饰装修等施工。餐饮场所确需使用燃气的,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靠建筑外墙设置,并采用防火分隔设施与其他场所隔开。
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配备缓降器、救生绳、救生袋、软梯、防毒面具、手电筒等救生设备和自救工具,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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