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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条款有陷阱,关于汽车保险“霸王条款”

保险公司不同意为其理赔,原因是报案超过48小时。那么,在车险中,除了48小时内报案外,还有什么潜伏着的霸王条款阻挡了您的理赔路呢?

续保保费无视出险金额

一年内出险3次以上,次年保费就要上浮,这个规定不合理。车主余女士说,去年接连出了3次事故,每次都是几百元的小事故,3次理赔加在一起也就2000多元。余女士告诉作者说,前几天车险到期了需要续保,没想到业务员跟她说,她这辆车出过3次险,电脑里是有记录的,保费要上浮10%。在无处诉苦下余女士无奈只能接受了保费上浮10%的现实。

浅析浮动费率值得商榷

2007年7月,新版交强险实施,规定保费与上年度车险次数直接挂钩,最高上下浮动30%。保险公司认为,这一政策将对培养车主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有积极意义。但保费费率的浮动原则,自实施以来就备受争议。

有人一次就出了10万元大险,保费不更改,而我3次加在一起赔偿额也就2000多元,保费却要上浮10%,实在没有道理。余女士怎么也想不通,不知保险公司是怎么算这笔账的。对此,保险公司坦言,余女士的委屈可以理解,但该规定是保监会统一制订的,他们只能照章执行。这种情况能否改变,关键看规定以后会否修改。对一次就出险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车辆,保险公司普遍的做法是将其列入黑名单,要么拒保,要么就大幅提高保费。

撞了亲属不能获赔

车险中有很多让人难以理解的条款。比如,意外撞伤、撞死亲属,不能获得死亡赔偿,太不合理了。马先生认为,虽然驾车撞死亲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在意外情况下并不排除这种可能。撞伤(死)他人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撞伤(死)自己亲人却不能获赔,这样的规定于情于理都说不通。而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种极其不幸的事发生。去年7月,在杭州做水果批发生意的一位马先生,驾车不慎撞上了一辆手推车,当时其19个月大的女儿正坐在手推车上,最终不幸身亡。交警认定马先生启动车辆过程中,未注意观察周边路况,需负事故全部责任。发生如此不幸之事,马先生悲痛不已。可接下来的事情,更让他感到伤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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