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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双方无责怎么回事, 保险公司理应赔偿

许多车主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道路上行驶良好,被其他车辆追尾或摩擦,虽然他们不负责任,但当造成事故的车辆未投保或赔偿不足时,由他们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同样有责任拒绝赔偿。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被撞车,必须支付修理费?

最近,西城许多基层法院宣布业主的免责保险索赔无效。法官指出,在汽车保险免责条款中,有许多条款因涉嫌霸王条款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这是南昌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案件:两辆车相撞,人翻车,交警部门认定为事故,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在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后,保险公司以双方不负责任为由拒绝了业主公司的赔偿。不仅对保险公司的拒绝不负责任,而且在湖边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一方负全部责任,另一方不负责任,当不负责任的一方要求保险公司提前赔偿时,也被拒绝。两家险企拒赔所依据的,正是其保险合同中第十二条的约定: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合同约定明确,车主也签字认可,是否就是合理?两家法院都认为,该免责条款实质上产生鼓励机动车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的反面作用,与鼓励民众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正面导向背离。其内容免除了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排除了投保人的权利,与保险法法理冲突,既不符合缔约目的,也有违公平原则,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最终,两家法院都判决,保险公司无法免责,而必须对无责的车主做出相应赔偿。保险无责不赔不但使无责车主遭遇理赔难,在现实中还容易催生骗保案。

南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冯某就介绍说,在不少案例中,无责车主在事故发生后,不但不要肇事方赔偿,反而与肇事方达成私下协议主动将全责悉数揽到自己头上,导致骗保案的发生。其实在案件审理中,从法律上来讲其实是无效的免责条款还有不少。冯某盘点说,约定诉讼费保险公司不赔、定损赔偿次责只赔30%而不是按交警所认定的责任比例来赔偿等保险条款,其实都涉嫌霸王条款,一旦引起争议进入诉讼程序,一般都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宜兴法院法官还补充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原因不可能是未能及时更新驾驶证。原因很简单。驾驶执照到期不一定意味着驾驶技能和水平的丧失。因此,保险公司认为,驾驶执照到期应视为对无效驾驶资格的理解,既不符合公众的普遍理解,也不符合合同的初衷。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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