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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怎么规定的

要了解更多有关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寿命的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职工工资的2%加上大病3元;

以上海市医疗保险缴费率为例:单位缴费率为11%,个人医疗保险缴费率为2%。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占社会保险基金总额的比例,称为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由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组成。它以总工资为基础,并与上一年的员工平均工资挂钩。

相关知识: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实行市级统筹后,设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2.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符合规定的视同为医疗保险缴费的年限。

3.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须由用人单位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4.本方案实施前已参保的退休人员和本方案实施后新参保单位中1999年底前退休的人员,单位不再按上述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因特殊工种、工伤、病退等原因提前退休的人员的最低缴费年限,按规定的年限扣除其经批准允许提前退休的时间后所得的年限执行,但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

6.各区、各县市职工参保年限按市统筹后的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异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相结合计算转让后的付款年份。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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