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对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

一、所需资料

(一)《补缴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单位申请报告(已在我局办理委托银行自动结算授权的单位,须在报告中明确已办理委托授权的银行账号信息并确认已存入足够金额)。

(三)根据申请补缴的时间,提供相应时期的招工表或转正定级表或调函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根据申请补缴的时间,提供相应时间实际工资收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工资表、工资签收单等。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当时的工资收入有效证明材料的,2007年6月底前以当年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2007年7月后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五)我局稽核部或综合调研部认定应补缴的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未在我局办理委托银行自动结算授权的单位,须同时办理委托银行自动结算授权,提交单位信息变更表、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二份)、单位所报账户是社保基金专户还是一般结算帐户的证明。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马自达6保险的价格 马自达6保险费用
下一篇:补缴养老保险费如何办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