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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要点是什么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个人无需再额外缴费

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要点:

一,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二,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三,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四,保障水平

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五,承办方式

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昨日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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