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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以案说险--第三方拒赔,虚假报案 返回列表页>>

一、典型案例

20221711,标的车高某向我司报案称其开车时发现右前大灯,前杠,右前翼子板,右前车门,损失较大,我司查勘员接报案后联系客户,互加微信时发现客户当天案件有发朋友圈,立即截图取证。到达现场后先行拍照确认车辆损失,做笔录,客户告知车辆不知道被什么碰撞。我司查勘员拿出手机打开截图,客户当即承认,车辆是当天凌晨3点左右在万科都会传奇商业街正常行驶时,一辆三轮车突然出现将自己车辆右前部碰撞,由于三轮车没有保险,标的不愿意与三轮车产生纠纷,也没有现场拍照留证,于是想用车辆保险来索赔。最终主动放弃索赔,整案拒赔减损21340元。

二、案例分析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款)机动车损失保险赔偿处理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未赔偿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风险提示

    中高端车型报取车受损,车辆损失较大,一定要赶往现场查勘,与客户面谈,做笔录,查勘过程中注意细节,发现疑点先留证,不要着急去反驳他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当证据收集齐全时,再告知他保险拒赔原委,让其主动放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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