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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 及时续保交强险 返回列表页>>

案例:

2022年6月25日,贵某驾驶车辆藏AXXXXX,在拉萨往那曲市县城方向行驶,在当雄,与事故发生路段主干道北侧支道土路上的普某驾驶上主路干道行驶的雅迪牌电动三轮车在藏AXXXXX小型普通客车主干道左侧道路路面发生碰撞,发生碰撞时因道路路段两侧为村庄,贵某驾驶藏AXXXXX小型普通客车通过村庄路段时未低速行驶,在发现主干道北侧支道土路上普某驾驶主干道行驶的雅迪牌电动三轮车时临危操作不当,导致其驾驶的藏A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右前侧与普某驾驶的雅迪牌电动三轮车前车轮发生碰撞,造成雅迪牌电动三轮车受损驾驶员普某受伤和藏AXXXXX小型普通客车损坏的双方道路交通事故,但雅迪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普某于2022年6月28日在拉萨XX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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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经当地XX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此次事故责任为:贵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普某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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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如何赔付:

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200万元。

本次事故,死者普某经保险公司核定总计赔偿金额为100万元,保险公司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198000元,剩余按照责任比例在三者险项下赔付561400元,总计保险公司赔付普某家属759400元。贵某车辆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为10000元,保险公司本次赔付车辆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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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划重点

广大消费者朋友:

1、一定及时续保或投保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责任赔付交强险最高赔付1.98万元,有责任赔付交强险最高为20万元。

2、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时,一定及时报交警、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避免不明确自身责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