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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到底该怎么用,如何使用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怎么用?这是现在很多的人关注的一个关于保险的问题,那么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育保险到底该怎么用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具体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一、登记

参保单位人员在怀孕三个月内和计划生育手术前15天内到医疗保险中心领取《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个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单位、职工本人各一份)。按规定填写表格,选择指定的服务机构,由各单位覆盖。本章签字后,将下列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市医疗保险中心登记: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结婚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

2、《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

3、其他。

二、定点就诊

参保职工持《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医保就诊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定点服务机构刷卡就诊。参保职工出院时只需结清自付费用即可,其余费用由定点服务机构按月与医保中心结算。

三、非定点生育费用报销

由参保职工填报《宿州市生育保险职工转诊审批表》或《宿州市生育保险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申请表》,由定点服务机构提出建议,持相关病历资料及准生主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职工在分娩后60天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生育保险登记审批表》、《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4、生育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出院小结、医嘱单复印件;

5、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等材料;

6、经办机构审批的材料。

四、非定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由参保职工填报《宿州市生育保险职工转诊审批表》或《宿州市生育保险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申请表》,由定点服务机构提出建议,持相关病历资料及准生主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职工在治疗终结后60天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生育保险登记审批表》、《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

2、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流产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出院小结、医嘱单复印件;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等材料;

4、经办机构审批的材料。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生育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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