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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酒后驾车出险换衣顶包骗取保险金案例分析 返回列表页>>

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是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的重要手段。在新形势下,为深入贯彻监管和公司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要求,我司通过常见的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用“以案说险”这种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致力于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保险消费纠纷,防范保险消费风险聚集

案情简介:我司于凌晨3点20分接到承保奥迪车辆报案,报案人赵某称其朋友杨某于当日凌晨1点50分左右驾驶车辆不慎追尾前方出租车,事故造成标的奥迪车辆前部严重受损。后经调查奥迪车辆行车轨迹发现,车辆事故发生前,车辆驾驶员为一黑衣男子;而自称事故驾驶员的杨某于事故当日凌晨2点左右曾前往事故现场。杨某到达现场后将其身穿的白色上衣与报案人、事故真实驾驶员赵某身穿的黑色上衣进行了互换,随后为赵某的事故顶包。

案例分析: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如存在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存在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等行为,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车辆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案例中真实驾驶员赵某为防备交警调查监控追究其法律责任以及骗取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不仅联系其朋友杨某前来换衣顶包,而且还承诺三者方出租车司机予以4000元“封口费”让其做伪证。最终该案因赵某与杨某鞋子尺寸不符、两人换衣未换鞋暴露破绽被公安机关识破。

消费者注意事项:通过这个案例,小编在此再次提醒各位车主“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如遇饭局酒局,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出行或酒后通过代驾服务安全返家,同时小编再次向大家普及一下与该案相关的法律法律:

1、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标准。饮酒驾驶(人体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之间)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人体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属于犯罪行为。

2、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如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本案涉及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本案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联系他人顶包驾驶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顶包驾驶员以及三者出租车司机还会因包庇酒驾行为构成包庇罪。

各保险公司应注意:

1、各公司应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长效宣传教育机制,充分通过线上线下对车主进行安全行车宣传,线上通过网络媒体或公司官网、官微播放酒后驾驶危害性的视频短片或相关推文;线下可开展例如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宣传活动、通过公司LED屏幕播放酒后驾驶宣传标语或印制并分发安全驾驶知识折页等教育形式,全方位提升保险消费者的安全意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安全依法驾车的社会氛围。

2、另建议各公司可定期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提醒车辆被保险人安全行车不酒后驾驶,同时可积极推动酒后代驾增值服务,有效减少醉酒驾驶肇事的风险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