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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假借保险公司对理财产品担保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2019年,某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其所投资的某理财公司失联,客户资金遭受损失,且金额巨大,因客户在与对方签署理财合同签时,对方曾宣称某保险公司为其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并对理财资金安全提供保障,客户希望通过保险公司对其资金损失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在对受害人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该理财公司此前号称产品有某保险公司机构进行保障,还向客户出具了由该险企承保的“网络支付账户安全责任保险”保单。此理财公司的投资者遍及多个省市,投资者投资金额从几千块到上万元不等。此前该理财公司平台网站显示,累计投资额上亿元。经核查多家保险公司均与该在线理财公司从未有任何商业往来,也从未承诺对其及其客户提供任何保险保障。该公司出示的保险单据均为伪造,虚假宣传,目的是假借保险公司担保的名义让客户放松警惕,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进行非法集资骗取客户资金。

【案例分析】近年来,由于消费信贷需求的迅猛提升,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故意歪曲保险金融实质,假借保险或保险产品开展虚假宣传、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保险公司为其产品提供担保或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企图利用保险为其非法集资行为“增信”,最终达到非法骗取资金的目的。

【消费提示】如何才能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呢?

  1.消费者遭遇到非法集资有何后果?

  消费者一旦遇到非法集资,需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2.消费者必须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

  消费者要理性认识投资收益与风险,警惕“高收益”骗局,充分评估自身理财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非法金融产品承诺的收益虽高,但高收益一定伴随高风险,天上不可能掉馅饼,消费者切忌心存侥幸。

  3.消费者如何查证理财时所购买的保险产品。

  在消费过程中力争做到“两查两配合”,即“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查产品”就是买保险时通过网上查证(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网站),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等方式核实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也不要受“先返息”之类的诱惑。“查单证”就是交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配合做好缴费”就是您所交保费超过1000 元时,请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销售人员。“配合做好回访”就是购买产品后,积极配合公司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