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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代位求偿 返回列表页>>

晓保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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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20年1月18日A保险公司接到马女士电话称其在A公司购买的保险几年未出险,今年续保的折扣应该是最低,但是续保时发现保费有上浮的情况,经核实,该客户在上一年度出过一次事故,但其属于无责方,而且理赔走的是代位求偿程序,按照规定这次事故不算马女士的出险次数,对其保费没有任何影响,可以正常优惠。经过A公司多次与总公司及行协沟通,并核实后台数据,发现是后台数据出现漏洞,导致此事件发生,经过修正数据,马女士已正常续保享受最低折扣。

【案例分析】承保规定中无责方的代位求偿在保险事故中不能作为客户的出险次数。该案件中马女士通过常规判断先将问题反馈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多方核实并解决了问题,最终马女士维护了自己的利益。

【提示】当消费者反馈给保险公司关乎自身利益的问题时,保险公司应从内部找查原因,如确属本公司问题,应主动承担责任解决问题并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如消费者具有非法获利的想法,保险公司应先依据法律法规给予消费者正确答复,进行耐心解释,必要时建议客户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