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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及时报案,保护现场,避免无法理赔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被保险人驾驶被保险车辆与三者方发生碰撞,造成三者受伤。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通知其家属到现场,在交警到现场之前,任由其家属驾驶被保险车辆离开。经交警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负全责。三者治疗后向法院起诉被保险人及保险公司,经法院审理,法院认定被保险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符合机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对于超出交强险的损失,由被保险人承担,保险公司无需赔偿。


【案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责任免除包括:事故发生后,被保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由于在交警到现场前,被保险人任由其家属驾驶被保险车辆离开现场,符合商业险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


【消费提示】为了保障被保险人权益,使伤者及时获得救治,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时,应当现场报警及报保险,根据交警指引处理,及时救治伤者;尽量保护现场,避免现场受到破坏,以免造成商业险无法赔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