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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疫情期间感染“新冠”肺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否可以理赔? 返回列表页>>

典型案例王女士来电反映,购买了个人意外伤害险,现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了解到肺炎属于疾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条件,希望保险公司可以适当赔付。

案例分析2019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国际卫生组织把它定义为疾病的一种。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通常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因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意外伤害的责任范围。

消费提示目前,各保险公司在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号召下,在特定保险产品中主动扩展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保障。保险消费者可关注保险公司的官方公告,确认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否符合拓展条件。后续,针对各类特定疾病的专业险种也将向市场陆续推出。